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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前,被工头叫去拿东西,意外溺水身亡,工地该怎么赔偿?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09-04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早晨上工之前
工头叫工人出去拿东西
意外溺水身亡
工地有责任吗?
赔偿应该怎么算?


1
Q1

工人早晨上工之前,工头叫工人出去拿东西,工人在500米左右意外溺水死亡。跟工地有没有什么关系?工地该怎么赔偿?

A1:   

      你好,虽然工人意外死亡时,不在工地上也不属于工作时间,但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均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付标准则和工人的用工性质有关。

      如果工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你的描述,该工人在开工前,接受工头的指示离开工地拿东西,如果属于是为开工做准备,则属于因工外出,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后的补偿大致有以下几项:(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工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

Q2


我叫个朋友吃饭,喝的都有点多,就各自回家,他骑电动车把自己摔伤了,脸上摔的挺厉害,手脚都没事,这个他会找我要赔偿责任之类的吗?我应该付什么法律责任吗?

A2:   

你好,你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看他摔伤与喝多酒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也要看你对他喝多酒这件事是否有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没有特殊规定,在本案描述的情况下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的行为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在本事件中,你是否承担责任要明确以下法律问题:首先,要看喝酒与他的摔伤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他的摔伤是因为其他非常规介入因素的发生,比如高空坠物,导致其受到惊吓摔倒,或者因其违反交通法规,导致发生车祸,此时可能阻断喝酒与摔伤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再追究你的责任。其次,即便存在因果关系,还要看你对此有没有过错,即你是否存在劝酒、逼酒的行为,如果你没有过错行为,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的朋友要求你承担责任,他要举出证据证明是你的行为导致其摔伤,还要证明你存在过错。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调取监控、寻找人证等方式排除自己的责任。   


3


Q3

我爸爸意外过世,妈妈还在,目前房子父母婚后购买,妈妈一个人名字,如果出售可以直接过户吗?

A3:

你好,涉及到房屋过户手续的,需要区分房屋的产权性质,具体分成两种情况。

其一,如果房屋是你母亲婚后使用婚前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在双方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产权人可以处分并出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其二,如果房屋是婚后使用共同财产买房的,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涉及出售房屋过户的,应取得你父亲继承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由于该套房子是用你父母的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你父亲去世后,房产的一半应作为其遗产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待售房屋应根据你父亲享有的份额在所有继承人之间分配。如果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针对房屋出售都无异议的话,你们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具体事项建议你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如果遗产继承人之间针对房屋出售有异议的话,则必须先达成遗产分割协议,之后才能考虑出售房屋或过户。 


4


Q4

2014年9月入职到现在为止单位未帮员工购买社保,多次找相关负责人谈,都是各种借口说,单位没有这项开支来为你们交社保,怎么谈都是不帮缴纳社保,签有劳动合同,2018年5月单位又实行12小时工作制,两班倒,还要熬夜上通宵班,每月有四天休息,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有投诉过但不见下文。

A4:

你好,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为你缴纳社保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建议你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你也可以以单位违法为由,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针对用人单位施行特殊工作时间的规定,涉嫌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企业施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需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未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属于违法行为。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超时工作的劳动报酬。


5

Q5

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相对正式点,给每个队买队服,而且有奖品。比赛时间都是在非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下,打球时候受伤算是工伤吗?

A5: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受伤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侧重于保护职工的立法原意和司法实践,在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时不能机械绝对,应当作广义理解,即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给职工安排或组织的与工作或单位利益有关的各项任务、活动,都可以视为工作。同时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规定,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因此,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受伤,可以视同职工参加单位临时指派的一项工作而受伤,是职工工作的延伸,应视为因工作原因而受伤。    


感谢值班律师:


王有银(北京)




只知开始,不晓结束
人生短暂,不负年华


编辑 | 廖晓梅(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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